伍一三清急難救助基金管理辦法 2014.2.26
一、成立宗旨:
為發揚「與人為善」、「為善最樂」的美德,追求身、心、靈三方面之完全健康,讓人人有機會發揮自己的力量幫助他人,享受與人為善的快樂與滿足,特成立此基金。
二、成立目標:
本基金專為協助因災害、急難事故,生活陷入困境,急須幫助者而籌募,希望每個人由自己做起,由點而面逐漸影響眾人為善,讓身、心、靈回歸單純,讓社會更平安與祥和。
三、急難救助基金之來源:
由本會熱心人士捐贈,也歡迎各界善心人士共襄盛舉。
四、基金之管理:
本基金設管理委員會,創會理事長、理事長、秘書長為當然委員。理事長擔任主任委員,另聘管理委員七人,出納一人,均為無給職。
四、管理委員會之任務如下:
1. 基金之募集
2. 審核急難救助之案件
3. 審核基金之運用情形
五、急難救助金之申請:
由三清功德會會員發現急難狀況後,填具申請表向功德會申請。
六、急難救助金之審核:
有急難救助案件時,主任委員召開臨時會議。經管理委員會、秘書長訪查事實後,由理事長召集會議審核之。
七、急難救助之金額:
凡遇急難申請案件,依捐款情形及個案之不同救濟補助。由委員會開會審議之。
八、基金財務支出之管理:
本委員會的急難救助基金財務支出,每六個月請出納列舉細項,呈報管理委員會審核後公布,並刊載於三清會訊,達到完全公開、透明之目標。
九、本管理辦法,如有未盡事宜,本會保有變更本管理辦法的權利。
十、附急難救助金申請表
提案人:
需救助人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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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
住 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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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電話 |
家裡: 手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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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難事實敘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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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能需求金額 |
新台幣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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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委員會 審核意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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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委員 簽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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伍一三清急難救助基金管理辦法